关于举办“茉莉绽放・乐韵润园” ——六合区第四届中小学课堂小乐器合奏比赛的通知
各初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的校园艺术氛围, 进一步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家乡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音乐艺术魅力,充分展现全区学生传承民歌文化的风采与活力。根据《关于举办南京市第四届中小学课堂小乐器合奏比赛的通知》(宁教办函[2025]11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定于11月中旬举办“茉莉绽放・乐韵润园”—六合区第四届中小学课堂小乐器合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区各初中、小学在籍学生。
二、比赛组别:小学组(含校级组、班级组)和初中组
三、本次比赛以学校为单位,以校级小乐器团队为主体,小学“班级组”为一个整建制班级学生集体参赛,每校限报一个组别参赛。演奏形式为合奏,不设小合奏及独奏。参赛队人数不得少于35人,总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含本校教师或学生指挥1人、伴奏4人。5人中教师不超过2人)。
四、参赛乐器主体为“课堂小乐器”,是便于携带、利于音乐常态课堂开展普及性教学的学具类乐器(如竖笛、口琴、口风琴、葫芦丝、巴乌,陶笛、埙、小吉他,尤克里里等)。管弦乐队、电声乐队、民族管弦乐队、各类型管乐队里的乐器均不属于本次比赛允许的主奏乐器。
五、每支参赛队选择一首曲目参赛,时间6分钟以内;在参赛曲目演奏之前,各校要在附件2(民歌:《鲜花调》《茉莉花》《格登代》)三首六合民歌中任选一首作为热身吹奏曲目,现场展示一段歌曲的主题旋律,充分展现全区学生传承六合民歌的风采与活力。
六、大赛所选的参赛作品应为内容健康向上、艺术水平高、传播范围广、适宜广大青少年学生演奏的中外优秀器乐曲目,提倡选奏我国优秀器乐作品。每支参赛队可使用5件以内伴奏乐器,不得使用带有乐队效果的伴奏乐器,如合成器、双排键等,现场不得播放伴奏音乐,鼓励采用丰富的舞台表现形式(无伴舞)。
七、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小乐器进课堂活动,根据学校实际制订活动方案,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丰富活泼的校园小乐器展示活动,根据校级预赛成绩,选拔优异的队伍参加区级比赛。
八、评分标准
(一)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彰显时代特色、富有青春气息,艺术性及思想性强的曲目。鼓励原创作品,参赛作品篇幅必须完整(宗教题材作品不得参赛)。
(二)演奏:音准、节奏准确,技术娴熟,方法科学。
(三)声部要求:各声部乐器配备均衡,声部之间配合默契,演奏效果良好,有较强的感染力。
(四)表现要求:作品演奏难度恰当,能较好诠释作品风格、音乐形象等,完整性好、表现力强。
另:参赛作品与乐器组合形式是否符合比赛要求,由大赛组委会专家评委组做最终评判,对不符合比赛要求的情况酌情扣分。
九、奖项设置
比赛按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
十、区级小器乐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中小学需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并于10月30日前发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张见老师邮箱,E-mail:66626760@163.com。联系人:张见,电话:57119303。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德体卫艺科联系,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57675009。
附件1:六合区第四届中小学课堂小乐器合奏比赛报名表.docx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