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2008]34号
紧 急 通 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总指挥部要求,为了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自9月22日至26日,全市城区集中开展中小学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为此,请各区教育局立即布置对所属学校特别是主干道沿线学校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要求转达家长知晓、配合。
1、鼓励中小学生在专项整治期间,尽量以步行、骑车、乘坐公交车等方式上学、放学,锻炼、提高自己自立、自强的能力;自觉谢绝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自己上学、放学。
2、确因特殊困难需要由家长驾车接送的,学生及其家长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校门前的交通秩序。家长自驾车辆应即下即走,不得长时间占用校门前的交通要道,不得违章乱停乱放。
3、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请各学校安排教师在校门前加强护导,并协助交管人员劝导驾车接送的学生家长遵章守纪,不要长时间在校门前滞留。
4、专项整治期间,交管部门也将加大对校园周边违章违停现象的整治、处罚力度,请通过学生提醒家长克服困难,减少接送,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为城市文明做出贡献。
各直属学校要带头执行以上要求,努力为学生上学、放学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
南京市教育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督查指挥部(代)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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