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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校办企业总公司小木楼及食堂维修工程
招 标 须 知
1、工程名称:校办公司小木楼及食堂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小北门44号区教育局原办公楼大院内
3、联系人:葛长平 王列奎
4、招标方式:内部公开招标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期要求:30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投标文件份数:壹套正本,壹套副本
9、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6日—29日上午8:30至下午5:00,投标时间:2008年11月30日下午3:30在校办公司。
10、评标办法:(1)以最低工程报价为中标单位(但不得低于标底价的15%)。(2)若投标单位工程报价全部超过标底价,则以最接近标底报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标底价的85%为中标价。(3)标底造价均含各项有关费用及税金。(4)该工程招标设有标底,由教育局指定的中介机构负责编制,编标费由开标后中标单位支付。
11、预算编制:现行定额及收费标准,按新文件执行。
12、投标文件编制材料附后:(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中标单位不退),投标报名费500元(此费用不退)。(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5)投标报价:①报价汇总表;②主要材料用量分析表;③材料分析表;④辅助材料表附后及其他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各种业绩);⑤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碳素墨水书写或打印,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⑥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袋口正确标明“正本”、“副本”;要写明招标人名称以及投标的名称。
13、开标规定时间内送标。
14、中标后事宜:确定中标单位后,即磋商工程合同事宜。对未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将及时通知其投标未中标,但无须解释未中标的原因,招标单位同时退回其投标保证金。
15、合同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文本。
六合区校办企业总公司工程
招 标 公 告
尽快进入教育局原大院小木楼内办公,经请示区教育局同意,决定对将由校办公司使用的小木楼及食堂,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该工程实行对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内部公开招标。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6—29日上午8:30~5:00
报名地点:六合区校办企业总公司(延安路18号太保大楼8层)
报名材料: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报名费:各投标单位交报名费500元(此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
开标时间:2008年11月30日下午3:30
评委:区教育局分管勤工俭学工作的局长,校管科、纪审科和校办公司有关人员。
联系人:葛长平13813035128 王列奎13851951616
联系电话:
六合区校办企业总公司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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